扬州市职业大学2023年提前招生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发布时间:2023-04-10浏览次数:15843

一、提前招生各类型专业总分最低录取控制线

1.艺术类专业:总分330.5

2.兼报类专业:总分152.5

3.普通类限额录取专业:

(1)音乐教育专业:总分398分。

(2)美术教育专业:总分394.5分。

(3)学前教育专业:总分362.5分。

(4)环境工程技术(与徐州工程学院分段培养)专业:总分327.5分。

(5)护理专业:总分308分。

(6)助产专业:总分296分。

(7)医学检验技术专业:总分304.5分。

(8)药学专业:总分300.5分。

(9)康复治疗技术:总分295.5分。

4.其他普通类专业:总分261.5分。

二、相关解释说明

1.总分=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+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+综合素质测试(笔试)总分+政策加分+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+专业技能测试(面试)成绩。

普通类专业考生总分=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+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+综合素质测试(笔试)总分+政策加分+专业技能测试(面试)成绩。

艺术类专业考生总分=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+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+综合素质测试(笔试)总分+政策加分+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。

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: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80分,合格为18/门,不合格不计分。

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:按扬州市职业大学2023年综合素质评价折算办法折算,最高分20分,最低分0分。

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:仅适用于报考音乐教育和美术类专业的考生。

专业技能测试(面试):仅适用于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。

2.我校结合实际志愿填报考生数和考生总分,分类划定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,控制线以上考生,录取时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,结合专业志愿,择优录取。若总分相同,则依次按数学、语文、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择优录取。

3.兼报类专业是指我校招生计划表中代码为51-66专业。艺术类专业是指我校招生计划表中代码为46-50专业。其他普通类专业是指我校招生计划表中代码为01-1113-3235-3739-40专业。